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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 眉建〔2005〕116号
宋铭副市长: 根据您5月20日在市安办《关于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情况》上批示精神,我局认真办理。现将办理结果报告如下: 组织技术人员对铁环路与眉州大道接口进行现场踏勘,掌握了第一手资料。经反复研究,提出了调整方案。 一、根据火车站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,调整路线后的103线与眉州大道相接,能保证该片区道路畅通。 二、按市政府工作安排,103线很快将进入改道建设阶段,拟与103线改道建设相结合,彻底解决安全问题。 三、目前在未改道建设前,将铁环路调整为单行道,禁止从铁环路方向进入眉州大道,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。 上述调整方案,我局已函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,市交警支队表示同意我局调整方案,待市政府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。
特此报告
附:1、市公安交警支队复函 2、市安办《关于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情况汇报》
二OO五年六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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