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 眉建〔2005〕125号
市编委:
根据《中共眉山市委、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〈眉山市市、县(区)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意见》(眉委发[2005]9号)精神,结合城市规划、建设改革要求,我局拟定了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,现报请市编委审批。 特此报告 附件:《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 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