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建筑业企业、市级有关部门、相关单位:
《眉州大道、学士街两侧地块开发建设优惠政策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
附:《眉州大道、学士街两侧地块开发建设优惠政策》
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
二○○六年四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