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属相关单位、科室:
现将眉山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〈眉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眉府发[2006]8号)转发给你们,请严格遵照执行。特此通知附:眉山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〈眉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眉府发[2006]8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