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建设厅第二次清理精减行政审批项目:
省建设厅第二次清理上报行政审批事项54项,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保留36项(审批4项,核准22项,审核5项,备案5项),其中,中央设定项目35项,占97.2%,省设定项目1项,占2.8%,取消2项,不列入20项(中央设定)。
依据:建设部令第72号《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》(1999.10)第八条: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必须具有白蚁防治的资质。从事白蚁防治的专业人员必须持有白蚁防治的《岗位证书》。